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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青联发〔2020〕14号
关于评选2018-2019年度四川省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各市(州)团委、省直属团(工)委、各相关单位团委、省行业团指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和激励广大职业青年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一流业绩,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根据《四川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关于评选工作的相关规定,团省委、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等单位决定联合开展“2018-2019年度四川省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申报集体须符合《四川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且按要求完成创建报备工作,本届评选报备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不含疫情防控一线推报序列)。如有特殊情况未网络报备,请各行业(系统)、各市(州)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确保评选过程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3.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按照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要求,切实把创建扎实、成绩突出的优秀青年集体评选出来。


二、评选标准


1.符合《四川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工作业绩在本行业(系统)、本地区同类集体中有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影响力。

2.创建工作深入扎实,务求实效,载体有形,氛围浓厚,青年参与广泛,具有社会影响,在服务本职工作、促进青年发展方面取得明显实效。

3.自觉践行职业道德,掌握过硬本领,具有创新活力,为促进本单位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自觉服务行业改革发展、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具有较高的行业和社会评价。

4.团组织健全,团干部、团员能够发挥带头作用,团组织自身工作活跃,并积极参与本行业(系统)、本地区团的重点工作。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全国、省级“两红两优”的,优先考虑。

5.创建报备后,集体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或集体、集体成员有违法违纪的,不得推报。


三、评选范围


1.各市(州)及直属团(工)委推报的序列

对目前已在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络办公协同系统完成报备的创建集体,各市(州)团委、省直属团(工)委组织初评后推报。 

2.各行业(系统)推报的序列

法院、检察院、发展改革、经信、公安、司法、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含快递)、应急管理(消防)、海关、税务、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广电、铁路等16个行业(系统), 由行业主管部门择优推报。

3.各行业团指委推报的序列

交通运输、能源通讯、互联网、建筑建设、物流快递、文化创意、新经济、餐饮服务、社会中介、社会组织等10个行业,由行业团指委择优推报,每个行业推报个数不多于2个,推报集体须符合青年文明号基本创建条件。

4.疫情防控一线集体推报的序列

根据《共青团四川省委关于开展疫情防控一线青年突击队员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精神,本次特设疫情防控专项省级青年文明号,重点向投身疫情防控的医疗卫生机构倾斜,由各市(州)以及省卫生健康系统直接推报。其中,每个市(州)推报个数不多于2个,省卫健系统推报10个。


四、评选名额


1.此次共评选命名四川省青年文明号300个,其中各市(州)名额共计197个,各行业(系统)名额共计53个,各行业团指委名额共计20个,疫情防控一线集体名额共计30个。

2.为提高评选工作质量和效率,各市(州)、各行业(系统)、省直属团(工)委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2018—2019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评选名额分配表(附件1)以1:1.2的比例报送备选集体。


五、评选流程


1.此次评选采取行业(系统)和市(州)进行初评、后省级进行最终评审的方式。行业(系统)和市(州)初评参照2018—2019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评分表(附件2)采取现场答辩评审、实地考察评审等竞争性方式,差额推报参与最终评审集体。推报组委会办公室前, 须将集体名单和监督电话等信息在管理单位官网或社会媒体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

2.省级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将邀请各相关厅局处(室)负责同志、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的青年代表、专家及青年事务工作者等成立专家组进行集中评审,择优评选出最终名单并将集体名单和监督电话等信息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

3.疫情防控专项省级青年文明号由各市(州)和省卫生健康系统直接择优推报,省级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择优评选。


六、有关要求


1.关于初审:各行业(系统)、各市(州)省级青年文明号推报工作应于7月30日前完成。

2.关于终审:请各推报单位于8月10日前将集体申报表(一式两份)、集体申报材料(2000字以内)、推报名单汇总表、推报集体创建日志(创建方案、制度建设、活动开展等资料汇编成册,并附反映创建工作照片)报组委会办公室(纸质版和扫描电子版)。2018—2019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评选以及疫情防控专项省级青年文明号评审工作将在省级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领导下组织开展,预计9月前完成评审。


联 系 人:赵 根  杨景云

联系电话:028-86636805

电子邮箱:tswqgb222@126.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街多子巷2号307室


附件:1. 2018—2019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评选名额分配表


      2. 2018—2019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评分表


      3. 2018—2019年度四川省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4. 疫情防控专项省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5. 2018—2019年度四川省青年文明号汇总表


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司法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2020年7月16日


 

附件.doc

录入:办公室 拟稿:青发部 来源:青发部 点击:28773 更新时间: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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