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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四川省委文件
川青发〔2020〕6号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切实加强基层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团委:


《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 切实加强基层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团省委书记办公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共青团四川省委

2020年5月28日

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

切实加强基层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团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一届省委常务委员会第138次会议精神,推动全省各级团组织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提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现就加强全省乡镇(街道)、村(社区)团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团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握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重要契机,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夯实基层团建基础,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主动适应和融入改革工作大局,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更好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二、工作目标


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在参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中理顺隶属关系、扩大组织覆盖、健全组织体系、增强工作力量、提升工作活力,进一步夯实团的基层基础,力争到2022年建团100周年时,乡镇(街道)、村(社区)团的组织建设、团员队伍建设、团干部队伍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团的工作更加活跃,团的基层薄弱状况得到基本扭转,在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中更好地发挥“桥头堡”作用。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带动。要主动融入党建工作新格局,注重与党建在工作空间、工作内容、干部力量上的结合,特别是在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中坚持党建带团建,建强组织、活跃工作。积极争取党组织在组织设置、队伍配备、工作方式等方面加强制度设计,破解团建难题。

——坚持分级负责。团省委负责统筹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或指导性文件,开展重点工作评估。市级团委负责与县级党委进行沟通协调,为乡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开展工作优化环境、创造条件。县级团委负责统筹整体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执行工作安排、推动工作落实。

——坚持有效覆盖。根据青年聚集、分布和交流方式的变化,不断扩大层级化和非层级化的组织覆盖。加强对流动团员青年的管理服务,对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要保持经常性联系和服务;对组织隶属关系不在当地的学校、企业等单位,要通过青年共建委员会等方式加强工作联系和协同。把组织覆盖与工作覆盖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抓大带小,做优做强中心镇、重点镇、特色镇团的工作,持续提升基层团的工作活力。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团的组织建设


1. 理顺隶属关系。在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中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团组织要对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进行科学调整和设置;进一步梳理和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与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关系,加强党组织对团组织的绝对领导和团的系统管理。

2. 提高组织覆盖。对于外出务工青年较多的村(社区),不能机械地以“青年少、无团员”而取消或不建团组织,加强对本乡镇(街道)、村(社区)户籍团员青年的组织覆盖,确保所有村(社区)都建立团组织、所有团员青年都有组织联系。大力推广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继续深化乡镇实体化大团委、青年工作共建委员会建设,推进区域内各类基层团组织协同发展,确保组织覆盖无遗漏、不留白。

3. 健全组织体系。纵向上,要根据团员数量建立相应的团组织,构建“一直到团支部”的组织框架,确保所有团组织最终一级为支部。横向上,要把握组织形态的新变化、新要求,在建立团组织的同时,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党的阵地、资源建立“青年之家”,突出其组织属性;有条件的地方要成立青年志愿者协会、青年创业协会(联盟)、青年文体协会等团属新兴青年组织,构建完善基层青年组织体系。

4. 规范换届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青发〔2016〕15号),做好换届工作。在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后,县级团委要推动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在党组织完成换届后庚即完成团组织换届工作。


(二)加强团员队伍建设


1. 严格团员发展。严格按计划发展团员,原则上乡镇(街道)团组织每年都应有学校领域以外的新发展团员,要特别注重把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养发展成团员。严把团员入口关,坚持政治标准,将工作“关口前移”,坚决杜绝不合规发展团员现象和未满14周岁入团情况。

2. 加强团员管理。运用“智慧团建”系统做好新发展团员录入、团组织关系转接、“学社衔接”接收等工作,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抓好团队衔接、党团衔接。加强对外出务工团员青年的联系,做好常态管理和服务。落实好“推优”入党制度安排,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3. 严肃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团员组织生活制度,避免用团的活动代替组织生活。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等基础团务,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不能参加线下组织生活的团员,可通过线上方式开展。


(三)提升团的工作活力


1. 强化思想引领。乡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要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建立健全用新思想武装团员青年的工作机制,引导团员青年学习新思想。深化用实践感召青年的工作机制,引导团员青年在参与基层发展实践中争做新青年、倡树新风尚;深化用新媒体网聚青年的工作机制,使用好各级团组织制作的宣传产品,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开展示范活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要依托“志愿四川”平台,组织开展“青春志愿”爱在社区、爱在旅途、靓在乡村和“青春志愿·守护生命”地质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团员青年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每名团干部、团员每年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0小时。组织实施“童伴计划”项目,加强对“童伴妈妈”的系统化培训和管理。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等活动,创新开展“直播带货”等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中展现青春作为。组织实施“青恋计划”项目,帮助青年解决好婚恋交友问题。组织参与“乡村伙伴计划”农村青年人才振兴工程、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农村创业青年网络培训等项目,发挥优秀青年的典型带动作用,引领团员青年在构建新时代城乡基层治理新格局中展现青春作为。

3. 创新工作方法。乡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要特别注重“线下+线上”的联系服务,运用QQ群、微信群等网络技术手段缩短沟通距离,实现对外出青年的常态联系。根据青年分布、产业分布等情况,创新团建模式,加强“功能型”团组织建设,可结合实际探索建设村集体经济团组织、片区团工委等,构建基层共青团组织新格局。要从当地各领域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青年中选拔团干部,探索每月由1名团干部轮值负责执行团的项目和活动等做法。建立完善寒暑假学生返乡到村(社区)团组织报到制度,组织动员返乡学生参与团的工作和活动,将工作对象转化为工作力量。


(四)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


1. 严格选任标准。从团的事业需要出发选优配强班子,注重选拔热爱党、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有热情、有一定影响力的青年党员和团员进入团干部队伍。原则上乡镇(街道)团组织班子成员和村(社区)团组织负责人为45岁以下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乡镇(街道)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应为公职人员。推动乡镇(街道)党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团的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党政班子中年轻的同志担任团(工)委书记。

2. 拓宽来源渠道。探索采取“编制内与编制外相结合、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选配团干部。可探索从辖区派出所和中心校等机关事业单位、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和社会组织负责人中,选拔符合条件的通过兼职形式担任乡镇(街道)团组织副书记;在包村干部、信用社干部、退役军人、民警、网格管理员、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农技推广人员、“童伴妈妈”、西部计划志愿者、外出务工人员、重点产业能人、返乡大学生等群体中选拔优秀青年担任乡镇(街道)、村(社区)团干部。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领域可探索通过公开竞聘等形式,选拔相关领域优秀青年担任团组织负责人。

3. 做好配备管理。要根据团员青年体量确定委员会规模,原则上乡镇(街道)团的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人、副书记1至3人、委员9至21人,村(社区)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人)、委员3至5人。县级团委要严格落实《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团干部协管工作的通知》(中青办发〔2017〕2号)精神。

4. 注重培训培养。将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培训纳入2020—2023年全省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采取录制教学视频、开设网课等多种方式,对其进行培训全覆盖。乡镇(街道)团组织要有计划安排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团干部参加各级团组织开展的培训,对新任职的专兼职团干部要进行岗前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开展本级培训。注重对发展潜力大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团干部进行储备和培养。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工作保障。推动落实党建带团建制度化安排,联合县级组织部门指导乡镇(街道)按照要求选配团组织主要负责人,有条件的可推行村(社区)团组织书记按程序进入两委班子、乡镇(街道)团组织负责人由县级组织部门出任命文件。严格落实县级财政按照每个乡镇(街道)每年不低于2万元共青团工作经费的标准纳入年度预算的要求,由多个乡镇(街道)合并的应相应增加共青团工作经费。有条件的,可探索将团建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二)注重工作指导。团省委按照“五区联系机制”加强联系、靠前指导。市级团委负责人要到所有县(市、区)实地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团建工作,特别是换届调整相关工作。县级团委要依托现有的对口工作联系模式,把团的工作纳入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口联系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县级团委书记要在任期内到本地所有乡镇(街道)调研推动团的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与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工作交流,专门研究共青团工作。

(三)压实工作责任。团省委按照“五区联系机制”进行工作督导,将视工作情况组织部分市级团委、县级团委主要负责人就乡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团建工作进行专项述职。市级团委要随机抽取部分乡镇(街道)团组织负责人进行专项述职,县级团委要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负责人进行专项述职。市级团委要对县级团委参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进行专项调研,将工作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录入:办公室 拟稿:基建部 来源:基建部 点击:30846 更新时间: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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